关于2016学年上海大学困难认定学院公示要求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0/10  李珺珺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公示时间:
2016年10月9日-10月13日,学院将困难认定审核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址:
学院将困难认定审核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通知:学院要在学院网站、各班级群,通知或转发本次公示安排。公示具体名单只在公告栏张贴,不用发到网站或通知到学生。
如:关于2016学年***学院困难认定的公示通知:
2016学年上海大学**学院的困难认定审核工作经过学生申请、量化测评、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等环节,学院的初审结果在***(具体地址)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6年10月9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学院帮困负责老师:***,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四、公示结束之后,学院要及时撤掉公告栏张贴内容。如果接到投诉要认真记录及调查了解,并将处理结果上报。
五、公示张贴内容:
公示参考模板:见附件
六、公示结束后,10月20日之前
1、各学院将公示情况以《**学院2016学年困难认定公示情况报告》(有无异议,处理结果)的形式盖学院公章后,上交书面报告至学工办成才中心;
2、各学院将公告栏的公示照片发邮件至ccbbhh168@i.shu.edu.cn,文件名为《**学院2016学年困难认定公示照片》
3、公示无异议的困难学生名单,学校将统一在学工办网站公示学校最后审核认定结果。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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