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大学校园内,活跃着一大批业余的、但拥有较高艺术特长的学生,从各类艺术社团登记报名的学生人数估算,拥有艺术特长的学生约占全校总人数的3%-4%,他们大多从小接触艺术,并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很多学生已颇具专业水准,他们渴求自己的艺术水平和技能能够得到认可,但苦于没有相关的机构和部门,更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则应运而生,该称号是音乐学院为表彰学习成绩良好,同时又具有较高业余艺术特长水准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这是对现有校园内在普及高雅艺术、丰富校园文化等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的最高荣誉,同时也是对校园内非艺术专业学生艺术水平的最高认定,更是对他们的一种鼓励和支持。
“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的申报严格按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称号申报人必须满足专业学习成绩要求和艺术特长等方面的条件,申报人先经所在院、系或所在校级艺术社团负责人评审和推荐,通过院内或艺术团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音乐学院“校园艺术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综合讨论合格者,最后颁发“校园艺术家”荣誉证书,学校还安排特别突出的学生举办“校园艺术家”展演或展出活动。
“以点带面,怡情育德”是对“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的高度评价,该称号的授予不仅仅是培养校园艺术家,而是以点带面,重在普及。“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的推广给我校许多具有较高艺术特长水准的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肯定自我的舞台和机会,提供了一个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渠道。在推广校园艺术家的同时,还满足了更多艺术爱好者的精神需要,在观看展演的同时促进学生艺术鉴赏力、审美力的提高。正是有了这样一批“校园艺术家”的表率作用和示范典型性,才让更多有艺术特长、喜爱艺术的学生大胆追求自己的艺术理想,推动学校艺术社团建设,推动整个上海大学校园文化艺术的普及和提高,为创造和谐的校园文化做出贡献。
虽然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的授予活动已连续多年开展,但从一个更长远的角度看,它仍然年轻,还需要完善。如今,“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已被写进《上海大学学生手册》,通过明确的制度形式保证了它的贯彻和实施,保证了该项荣誉称号的授予活动能够继续发展,不断壮大。
原常务副校长周哲玮教授曾对“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的授予活动给出这样的评价:“大学是学生来学习和获得真正知识的地方,大学就应该创造一种环境和氛围,让学生在这里吸取人类最宝贵的知识,我们办大学的人就是要提供出这样的机会,让学生去争取。”“校园艺术家”作为上海大学特有的品牌,已为我校众多师生所熟知。在每年的音乐季、艺术节的展演中,学校音乐学院不仅邀请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师生进行高雅艺术展演,同时也开展学校自己的校园艺术家和师生参加的文艺汇演,“校园艺术家”加强了学生的参与感,促进了高雅艺术进校园的多样化发展。在钱伟长校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理念下,“校园艺术家”荣誉称号的授予与展演活动得到了众多学校领导、学院领导及广大师生的支持和喜爱,培养了一批高雅艺术的爱好者,形成了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