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上海市)

创建时间:  2013/12/16  董庆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学校地址 校 本 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报名对象和条件
1.凡符合《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确定的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名。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五、招生计划及报名办法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
考试方式
报名办法
音乐学院
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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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音乐类统考合格后,还需参加校考
1.统考报名:详见《2014年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
2.校考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
时间: 2014年1月6日上午8:00-2月10日中午12:00
网址: http://bks.shu.edu.cn
网上缴纳报名费:100
(2)网上报名缴费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时间:2月22日上午9:00-11:30(考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来打印,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
地点: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
注: 本简章内的招生计划数为暂定,以《2014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音乐学
音乐类统考: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
统考时间:
详见《2014年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
关于校考的要求:
器乐类专长考生考试曲目:
(1)西洋管弦乐器、钢琴演奏专长: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一个乐章)和视奏。
(2)民族乐器专长初试: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和视奏。
(3)打击乐器专长: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爵士鼓、中国民族打击乐器中选择两种演奏,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和视奏。
声乐专长考生考试曲目:准备三首歌曲,抽考其中一首,五线谱钢琴伴奏谱,可以自带伴奏,也可以提出由校方伴奏教师伴奏。
统考合格后,再参加校考
校考科目一:演唱或演奏
校考科目二:面试
校考时间:
2014年2月23日
备注:所有校考的考试科目,每科的满分为100分;
 
七、录取原则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总分及单科成绩)、艺术类专业成绩报考资格线。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文化成绩总分
文化单科成绩
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艺术类专业成绩
音乐学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外语:不低于50分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2.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2.考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办法
音乐学
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演唱、演奏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录取。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2.住宿费:最高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1.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颁发上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毕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十一、其它须知
艺术类需校考的专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工作日8:30—4:30,节假日除外。2014年1月11日-2月13为我校寒假假期,期间咨询电话无人值班。2月14日起恢复正常。)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路、185路、110路、58路、727路、地铁七号线(上海大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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