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推荐上海市2016年“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3/07  沈屹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推荐上海市2016年"汇创青春"

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62号)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上海"设计之都"建设,大力营造全市文化创新和创意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展现上海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青年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大批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着力于打造校园创意、创新与文化产业园区对接的桥梁,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2016年"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现组织各院(系)推荐有关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及评选

1.征集对象:上海大学所有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的文化创新创意作品。所征集的作品,需要通过视音频录制、图片展示、文字表述等各种方式,体现学校在教学育人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作品的创新点等。

    2.作品分类:根据高校办学特色、学科分类以及与文化创意园区的对接,分为以下8类征集学生作品: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类;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类;环境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产品设计类;工艺美术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类;其他综合类(含公共艺术、美术等)

3.作品评选:学校遴选各学院推荐的作品参加上海各高校的作品遴选。上海市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每个类别作品进行评选,并评选出优秀学生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等奖项。

(二)作品展示

1.分类展示

上海市将举行"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分类展示活动,每个类别的文化创意作品,各学校将至少组织多场展示活动。

2.集中展示

20165月底—6月上旬,举行"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集中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大学生优秀文化创新创意作品,并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二、活动实施

(一)时间安排

411日前,请学院将经过校内遴选的作品,分类后送教务处。每件作品需标注作品名称、学校与所在专业、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创新创意点简介等相关信息。同时,请学院推荐相关类别的专家名单,以便全市遴选组成该类别的专家评审委员会。

学校将根据教委要求安排我校学生作品的展演活动。

(二)宣传发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与发动,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扩大学生受益面和社会影响力。

(三)产品推介

本活动还将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购买学生获奖作品及版权,通过优秀作品推介、作品产业转化等方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引导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四)材料报送

     1、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及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

2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推荐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学良     联系电话66132449

联系邮箱: xlxu@i.shu.edu.cn

   六、附件

附件1、上海市关于开展2016年"汇创青春"—

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2、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附件3、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学校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4、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推荐专家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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