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由组长牵头,组员由学科带头人和教授、副教授组成。
二、复试对象及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 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4.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复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三)、具体的复试办法:
本次复试采取面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从学生英语口语能力及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两方面分别进行考察。复试科目包括:
1、英语口语、听力面试(满分30分)
2、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70分)
专业知识问答、音乐能力展示等
(四)、第一轮复试时间及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音乐学院,当天8:30前至音乐学院E201报到
日期
|
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评委
|
2019-9-29(周日)
|
上午9:00-10:30
|
音乐学院二楼音乐沙龙
|
英语口试
|
全体组员
|
2019-9-29(周日)
|
上午10:30-13:00
|
音乐学院二楼W216 交响乐排练厅
|
综合能力面试
|
全体组员
|
备注:后续复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等;
咨询电话:021-66135565(杨老师)
四、流程及时间:
2、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组织报名学生进行第一轮复试,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后续报名者复试时间待通知。
3、学院公示复试成绩排名及待录取名单,向通过复试者发待录取通知,时间以及录取名单以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4、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将录取名单公开,以省招办公布的时间和录取名单为准。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
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