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2/09/16  董庆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文件精神,现将音乐学院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 勇、卿 扬

组员:纪晔晔、夏小曹、曹 茜

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李建林、朴 英、单 林、任 音、魏 震、邱 玥、阳军、袁 勤

秘书:李湘宜、杨烨、李易霖

学校派驻纪检员:田先纲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成果

第五类:竞赛成果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五类项目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 学术专长的认定。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 具体推免办法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绩点折算)权重75%,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满分100分)权重25%。学业综合成绩得分*75%+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25%=推免总分。若出现推免总分“同分”情况,则以绩点高者为优先排序。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分为六个类别,共100分,各类分值及具体加分细则详见下表,每一类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类别 分值  加分细则  参照依据

第一类: 

入伍服兵役

 30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获奖基础分24分;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1.5分,得25.5分;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3分,得27分;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6分,得30分。5、以上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武装部核验。  参照学校武装部《关于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

第二类:  

志愿服务

 10  分值设定如下: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分。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0.5分。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2年9月12日18时。  参照学校团委发布的《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

第三类: 

国际组织实习

 5  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国际部认定有效后,加5分。 参照国际部发布的《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类:  

科研成果

 25  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发表南大核心及顶级期刊25分,北大核心20分(只认定最高等级一篇)。  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认定

第五类:  

竞赛成果

 25  由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认定的国家级或国际级专业竞赛,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团体奖项需乘以系数:2-5人系数为0.5,6人及以上系数为0.2。(只认定最高等级一项)  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认定

第六类:  

体育竞赛成果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5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4.25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3.5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5分;

5.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20分、7-8名加3.5分。

 

参照体育学院《关于体育竞赛成果分值的建议》



四、推免名额

经学校根据教育部新政策以及各院系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我院2023届获得推免的研究生名额为音乐表演专业9人(可推荐11人,最后两名备选);音乐学专业3人(可推荐4人,最后一名备选)。


五、流程及时间

1、2022年9月14日-15日12:00,学生本人到学院E101办公室提交《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期刊论文原件、查重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2022年9月15日下午14:30,学院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进行科研及获奖成果审核鉴定,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3、2022年9月16日下午16:00前,学院评出总名次及各项加分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张榜公布。

4、2022年9月19日,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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