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将音乐学院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勇、卿扬
组员:纪晔晔、夏小曹、曹茜
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李建林、朴英、任音、魏震、阳军、袁勤、王思思
秘书:李湘宜、杨烨、赵文慧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解除时间应早于2023年9月18日。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应包括学生提供的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体育竞赛成果等,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成果。
2.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各单位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25%,各单位应结合学科特点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4.具体推免办法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绩点折算)权重75%,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满分100分)权重25%。学业综合成绩得分*75%+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25%=推免总分。若出现推免总分“同分”情况,则以绩点高者为优先排序。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分为六个类别,共100分,各类分值及具体加分细则详见下表,每一类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类别 | 分值 | 加分细则 | 参照依据 |
第一类: 入伍服兵役 | 30 |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获奖基础分24分;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1.5分,得25.5分;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3分,得27分;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6分,得30分。5、以上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武装部核验。 | 参照学校武装部《关于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 |
第二类: 志愿服务 | 10 | 分值设定如下: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分。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0.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0.5分。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时。 | 参照学校团委发布的《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项目认定指导意见》 |
第三类: 国际组织实习 | 5 | 在国际组织实习,经国际部认定有效后,加5分。 | 参照国际部发布的《上海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
第四类: 科研成果 | 25 | 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发表南大核心及顶级期刊25分,北大核心20分(只认定最高等级一篇)。 | 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认定 |
第五类: 竞赛成果 | 25 | 由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认定的国家级或国际级专业竞赛,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团体奖项需乘以系数:2-5人系数为0.5,6人及以上系数为0.2。(只认定最高等级一项) |
第六类: 体育竞赛成果 | 5 |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5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4.25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3.5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5分; 5. 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20分、7-8名加3.5分。 | 参照体育学院《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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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免名额
经学校根据教育部新政策以及各院系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我院2024届获得推免的研究生名额为音乐表演专业3人(可推荐4人,最后一名备选);音乐学专业2人(可推荐3人,最后一名备选)。
五、流程及时间
1、2023年9月19日-20日16:00,学生本人到学院E101办公室提交《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总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比赛官网的介绍和成绩发布公告、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志愿者证明等材料。
2、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学院学术专长推免审核小组进行科研及获奖成果审核鉴定,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3、2023年9月22日下午16:00前,学院评出总名次及各项加分结果,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张榜公布,同时向教务处报送。
4、2023年9月25日,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认推免名单。
上海大学音乐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