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级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成功举行

创建时间:  2019/05/31  肖楠楠   浏览次数:   返回

    2019年5月24日周五上午9:30,上海大学音乐学院19级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在我院会议室举行。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张之江教授,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毛建华处长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上海大学音乐学院院长王勇教授主持,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卿扬副教授与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李建林教授、狄其安教授、阳军副教授以及部分硕士生导师参加了本次修订论证会。除此之外,还特别邀请了上海音乐学院资深音乐学家沈旋教授、音乐学系主任王丹丹教授两位该学科领域的专家参与本次论证会。
    论证会伊始由王勇院长对我院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建设以及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张之江副院长和毛建华处长对国家教育部该学科学位标准、学位作品和学位论文等方面的文件细则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和指导。我院青年教师张晓东博士对19级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初稿进行了相关汇报及解释。针对修订计划,王丹丹教授对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沈旋教授则建议学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要重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能力认定与逐步完善学工管理工作。本次会议中,还对音乐学核心专业课与其他部分课程的设置、学分与修课学期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与认定。与会教师就各项内容均发表了个人看法。
    经过讨论,校研究生院领导及与会专家们认为我院19级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设计基本合理,建议培养计划中的部分文字表述需进一步清晰与标准,并扩展学术论文发表期刊的范围与等级认定,课程设置可向多元化发展,为音乐与舞蹈学学科的良性发展与研究生的培养学习构建有力基础,从而彰显学院的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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